楼道公共区域成了“吸烟室”,烟民过了瘾,可邻居却遭了殃,到底谁能来管?
近日,家住上海新闸路1068弄的邸女士向媒体求助:
她家隔壁住着一位30多年烟龄的“老烟民”经常在公共楼道里抽烟,自己进出常常被二手烟呛到。
根据邸女士提供的视频,这位“老烟枪”差不多隔半小时就要出来抽趟烟。
(这楼道的空气质量也是可想而知了)
而邸女士所住的楼栋为两梯三户,邸女士是中间户,这位爱抽烟的邻居为东侧住户。
楼道窗台边还放着他抽烟后用来收集烟灰的瓶子。
为什么他总是在公共楼道抽烟呢?
原来这位邻居的太太也反感他抽烟,不让其在家抽烟。
邸女士认为,他太太害怕得肺癌,但是不能把风险转嫁给邻居啊。
为此,邸女士数百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连民警也曾上门做过工作,但这一现象却始终未得到实质性改善。
记者联系到了东侧住户的妻子,对方“无奈”表示:我也不想他抽烟,我们查出来都是有肺结节。目前先生抽烟频率已从一天一包减到一天抽10根了。
妻子还表示,已经让先生尽量去楼下抽烟了,但有时候下雨或者不高兴下去了,他就在楼道窗户旁抽平时这扇窗是24小时开着的。
在邸女士提供的一份录音中,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居民区我们没有执法权,就是哪怕我们查到了,按照法律法规我们都不能处理。
工作人员这样解释:立法的时候,大家考虑的是邻里之间、公摊面积就是不算在一个公共区域,例如两梯四户、或一梯两户,这个区域就算你们几家的,别人是轻易不能到你家来的,所以就没有在公共场所的范围内;所以这块有投诉的话,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各个部门都没有管辖权。
所以问题就出在对“楼道”的定性上:
✦ 如果楼道被界定为非公共场所,而是居民的私人场所,那么这就是居民间的纠纷;
✦ 而如果把楼道界定为公共场所,那就可以依照控烟条例,由相关主管部门,对违规吸烟的个人依法处罚。
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控烟工作的监督执法,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
为此,记者找到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负责人,请教了楼道是否属于公共场所的问题,得到的答案也是模棱两可。
江琼 静安区卫健委 监督所副所长:居民楼很多是商品房,商品房是包括公用面积的。严格来说,过道是属于业主产证上的,还是公用面积,我们也不能确定,所以,我们只能说卫生监督部门在法条规定的范畴内都是进行监督执法的。
相关负责人还表示:抽一根烟只需一两分钟,我们接到投诉再过来,在现场不一定能抓到现行,然后抓到现行,他要不听劝阻,我们才能进行处罚,所以对居民楼抽烟,行政处罚手段就很少。
相关专业人士则又有不同的意见
陈德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副主任、上海市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
对于居民楼道场所,一定是属于现行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法定禁烟场所,这一条禁烟场所管理部门,是我们卫生监督部门进行主管。
天气冷了,很多烟民都不愿意去露天场所抽烟了。转而选择楼道、地下车库等场所,加上大家比较少开窗通风,烟味也就更不容易散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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