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
最有效的手段
可以为人体筑起一道免疫屏障
但我们身边确实有一些人群
因为有部分禁忌症
所以不能接种疫苗
然而没料到
有人却因为这一点在找工作时碰了壁
男子面试成功后无法入职
只因未接种新冠疫苗
上海的陈先生今年32岁
原先是做销售岗位的
因受疫情影响失业
他通过网上的招聘信息
应聘了浦东某商场的销售岗位
并顺利通过了2轮面试
然而
他满心期待地等待入职时
却收到了人力资源的通知
因为他没有接种新冠疫苗
所以不能入职
求职为何会“卡”在打不打疫苗上面?
陈先生无奈地表示
他没有打新冠疫苗
是有原因的
原来陈先生是过敏体质
患有严重的湿疹
目前仍处于治疗阶段
陈先生说自己不仅在涂药膏
也在喝中药
他还出示了病例记录
和医院开的中药
证明自己所言非虚
像陈先生这样的情况
到底能不能打疫苗?
他咨询过多家医院
收到的答复都是:不建议打
那么陈先生应聘的这个职位
是否一定要接种过新冠疫苗呢?
相关企业、商场:上面有要求
区商务委:没有这个硬性规定
记者联系了陈先生应聘的这家企业
该企业门店负责人表示:
因为这个岗位是终端零售岗位
每天要接触的客户比较多
有一定感染风险
所以站在企业的角度
建议是接种过疫苗的来做这个岗位
是为了保护他自身的安全
也保护身边同事和客人的安全
此外负责人表示
店铺所在的商场也要求营业员接种过三针疫苗
记者联系到这家浦东的商场
工作人员答复说:
从6月初商场开始恢复营业起
主管部门就增加了接种疫苗的相关要求
“浦东商务委会不停地来检查的,检查的时候会要求出示打疫苗的证明,对于不合格的人是劝退的。”
不过商场方面也表示
如果身体状况特殊
能提供"不宜接种新冠疫苗"的纸质证明
也可以入职
但实际情况是
陈先生咨询过多家医院
包括为他治疗的皮肤科医生
都被告知不能开具这样的证明
事情似乎陷入了一个“死循环”……
陈先生说:“要入职终端零售行业,都需要这样一个证明的话,可能就不是换工作这么简单了”。
那么
零售行业的工作人员是否不打疫苗就不能上岗呢?
记者致电浦东商务委核实情况
对方却表示并没有“必须打过疫苗”这个硬性规定
只检查服务人员是否每天一次核酸
商场称主管部门有要求
商务委却说没有硬性要求
那么到底是哪个环节在“层层加码”?
不同企业、不同商场对此也说法各异
记者在多家招聘网站上咨询招聘企业
都被告知应聘者需要接种疫苗
杨浦区某商场表示:
员工进出商场只要24小时核酸加抗原
黄浦区某商场称:(是否必须接种疫苗)不是很清楚
但员工需要健康证
浦东新区某商场答复称:
对于接种疫苗没有强制要求
法律界人士认为:企业不应以防疫为由,层层加码,变相进行就业歧视。
上海市政协第十三届常委、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副会长陆敬波:
平等的就业权是我们国家《劳动法》、《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基本权利 , 任何单位不得以跟工作无关的不合理因素歧视劳动者,让他减少工作机会、减少晋升机会,否则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商场服务性岗位接触人员广泛
接种疫苗的确可以加强保护
但把这一点和入职资格挂钩
是否有违平等就业原则?
你对此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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