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册 登 录
新闻频道news.xinmin.cn

可悲又可恨!上海一男子不愿离婚,迁怒母亲!竟将七旬老母打骨折!

  近日

  上海一男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司法部门披露案情后

  令众多网友瞠目结舌!

  老婆提出离婚

  他要求老母亲深夜去劝和

  无果后竟发怒对老母亲动手

  2021年7月一天深夜11点

  冯某来到年过七旬的母亲陈某家中

  要求母亲出门去劝说他的妻子

  让妻子答应不离婚

  老母亲随他去了之后

  沟通结果却并不理想

  回家时冯某与母亲发生了争执

  老母亲一气之下自己走回家

  但儿子冯某仍不依不饶

  一路上跟着母亲

  还把自己婚姻的问题归咎于母亲

  逼着母亲过几天再去劝说妻子

  回到自家楼下已经是凌晨时分

  老母亲拿钥匙开楼下大门准备回

  家冯某见她不答应自己的要求

  一把拉扯住老人不让她进家门

  还一路用力拽住母亲拖向人行道

  年过七旬的老人哪里经得起大力拖拽?

  直接摔倒在地!

  而冯某竟无动于衷!

  母亲陈某身上的伤痕↓

  老母亲从地上爬起来后

  两人再次发生争执

  争吵中冯某将矿泉水瓶丢向母亲

  母亲准备用包砸他

  却被他用手一挥

  四脚朝天再次摔倒!

  这一次

  冯某竟然依旧无视母亲摔倒!

  与老母亲同住的女儿闻声赶来

  昏了头的冯某甚至还迁怒于妹妹

  挥拳向她冲去!

  老母亲站在女儿身后

  因躲闪不及再次被带倒在地!

  这次,老人再也无法自己站起来了

  女儿选择了报警!

  经鉴定

  母亲陈某因外伤致左股骨颈骨折

  构成轻伤一级

  体表多处挫伤构成轻微伤!

  母亲陈某身上的伤痕↓

  冯某事发后并不悔改

  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案件移送到静安区检察院

  承办检察官逐一查看监控录像

  认为被害人3次摔倒并最终受伤

  与冯某的拉、拽、推、撞等行为

  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冯某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更令人惊讶的是

  去年5月双方也曾因为家庭矛盾

  产生冲突后报警

  没想到2个月后再一次发生暴力事件!

  审查批捕阶段

  承办检察官电话联系了冯某的母亲

  受伤的老人刚刚可以下地行走

  对儿子多次施暴致其受伤表示心寒!

  暂不打算原谅他!

  承办检察官认为,本案虽是亲属间矛盾纠纷引发,但公共场所子打母的行为违背伦理道德底线,被害人还是老年人,且伤势严重。

  鉴于冯某没有彻底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对第三次撞倒母亲的行为也不予认可

  因此对冯某决定逮捕!

  母亲最终出具谅解书

  儿子认罪获刑十月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本着“修复社会关系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的宗旨

  承办检察官多次对冯某进行释法说理

  促使其真正认识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

  冯某最终认罪悔罪

  并再三请求检察官为自己转达对母亲的歉意!

  承办检察官再次拨通被害人的电话,收到儿子的道歉,陈某考虑再三,最终决定给儿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向检察机关出具了谅解书。

  冯某最终认罪认罚,还获得了母亲的谅解,综合全案案情,在庭审中,承办检察官给出了有期徒刑十个月的量刑建议,获法庭支持。

  案件披露后

  一度登上热搜

  引发网友热议!

  网友们纷纷指责冯某

  不愿离婚就让母亲做“挡箭牌”

  结果不满意就殴打年迈的母亲!

  这样的儿子也是绝了!

  真是教科书般的“巨婴”+“白眼狼”!

  不少网友心疼老母亲

  有这样一个毫无底线的儿子

  也有网友指出

  老人最后还是出具了谅解同意书

  儿子可能就是从小被宠坏了

  更多网友则顿时明白了

  冯某妻子为何非要离婚

  对自己亲生母亲都能动手

  平时会怎么对待妻子?

  这个冯某不但漠视法律

  甚至连基本的道德人伦之心都丧失了

  希望这一次

  他能够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改过自新!

  【小主综合编辑】

  内容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顾家奇、新闻坊、上海新闻广播、静安区检察院、各路网友,网络等,如有冒犯,敬请联系。

  版权声明: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文章评论 0条评论

劈硬柴pik5 ngang2 ssa4

释义:各自付各自的账,即"AA制"。例:勿要侬一个人挺账,大家劈硬柴好嘞。

马上免费学习
您还未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下次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上海市新闻道德委员会社会监督投诉电话、来信来访地址及电子信箱:

1. 投诉专线电话:021-64023633
2. 社会监督来信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4855号2号楼 邮编:201199
3. 来访接待:
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4855号2号楼
上海市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
4. 投诉电子信箱:shsxwddwyh@163.com
上海市新闻道德委员会通过社会监督电话、来信来访接待、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受理社会各界对新闻机构及新闻从业人员新闻职业道德失范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监督。
受理时间接待时间为:
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4:00

查看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