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熊孩子
人在家中坐,车在楼下停
无缘无故车却被砸坏了
谁干的?
这些天,
上海徐家汇路一小区的业主们
都在热议一件事:
4月3日,
小区门口的停车场上空,
突然掉落了几十颗钢珠,
将一些业主的爱车砸得“伤痕累累”。
据居民反映,
楼下共有9辆停放的车辆
被钢珠砸中!
被砸的还不乏一些高档进口车!
其中就有
一辆约200万元的路虎
天窗玻璃被砸碎!
心疼一秒钟!
修修老价钿了~
更让路虎车主胸闷的是,
原本全家人打算第二天开车出去扫墓~
这下计划全泡汤了!
在现场
安保人员收集到了约20颗
只有指甲盖一半大小的钢珠~
别看它小,威力却是惊人的!
据被砸车辆车主说,
钢珠是从30楼左右的位置掉落~
这要是砸在脑袋上
后果不堪设想啊!
事发后,
车主们选择报警。
派出所民警即时赶到现场勘察~
很快就破案了!!!
记者了解到,
肇事者是一名12岁的男孩,
但其动机和原因目前并不清楚。
孩子家长在派出所表示:
愿意赔偿大家的损失,
并向被砸车辆车主表达歉意。
(想想9辆车的损失啊,
估计家长也得被熊孩子气哭~)
但这件事绝不是赔偿那么简单~
关键还在于
家长一定要重视教育!
网友纷纷留言表示:
30层高空坠物,
还是钢珠,能把车砸坏,
假设人在下面,
碰到人了,人会怎么样?
到时候倾家荡产都赔不起。
市房管局曾做过一项“上海市文明居住调查”,在居民最反感的9项居住陋习中,排名第一的就是高空抛物,有44.05%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这一项。
警方提醒
高空抛物已入刑
今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其中,高空抛物罪成为独立罪名
据刑法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不久,上海杨浦区大桥街道一居民小区也发生过一起高空抛物事故。
当时,一名居民高空抛下一袋垃圾,刚好砸中路过的同楼居民蒋女士,垃圾袋里破碎的陶瓷杯划破了她的左脸颊,伤口深及骨头。
随后,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破获了该起高空抛物伤人案,犯罪嫌疑人於某被刑事拘留。
到案后,据於某交代,2月10日上午,他独自在家休息,看到屋内有不少垃圾便一并收入塑料袋中,其中还有此前自己不慎弄碎的陶瓷杯。
因懒得下楼前往垃圾站,於某竟将含有陶瓷碎片的塑料袋直接扔出了窗外。此时,被害人蒋女士恰巧经过楼下。
於某说:“听见惨叫声,我意识到自己可能闯祸了,因为心虚,我便下了楼,看到一位老阿姨满脸鲜血很痛苦,那一刻,我内心很挣扎,想过向她承认是自己扔的垃圾,但最终因为害怕就离开了。”
在高楼时代,
应该有更多的“高”素质的“楼”主
对此你怎么看呢?
【田小鱼综合编辑】
来源:@看看新闻@上观新闻 @新闻晨报,部分图片来源网络,如有冒犯,敬请联系。
版权声明: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上海市新闻道德委员会社会监督投诉电话、来信来访地址及电子信箱:
1. 投诉专线电话:021-64023633
2. 社会监督来信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4855号2号楼 邮编:201199
3. 来访接待:
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4855号2号楼
上海市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
4. 投诉电子信箱:shsxwddwyh@163.com
上海市新闻道德委员会通过社会监督电话、来信来访接待、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受理社会各界对新闻机构及新闻从业人员新闻职业道德失范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监督。
受理时间接待时间为:
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4:0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0900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 |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