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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快递员未经同意不得将包裹放快递柜!

太棒了!

说到智能快递柜


一直是个很有争议的产物


虽说初衷是为了方便家里没人的顾客


但现在却给人带来不少烦恼


自从有了快递柜、菜鸟驿站


送货上门的快递员越来越少


不少网友都怨声载道


终于


这样的情况很快要改变了!



前几天


国家邮政局发布了《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解读


其中明确提到


10月1日起,未经收件人同意包裹不得放到快递柜!


这份《管理办法》包括了35条规定


其中有一些与阿拉消费者关系较大的
马上给大家划重点!


↓↓↓


使用快递柜需征得收件人同意


对于大家意见很大的这个问题


《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


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
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字地址提供投递服务。
寄件人交寄物品时指定智能快件箱作为投递地址的除外。
看完真想为新规打call有木有!


部分物品不得入柜


经常网购的朋友一定遇到过


有些明显不适合放进柜子的东西


快递员也不管不顾地往里一放


这次的新规中就提到:


快递详情单上注明了是


“生鲜产品”、“贵重物品”的


不得放入快递柜


除非与寄件人另有约定


这条真的很贴心周到了!



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现在部分快递柜


对取件晚了点的顾客还要收费


遇上这种也太气人了吧?


顾客网购时出了快递费


包裹不但不送上门


自己跑去拿还要再交钱开柜子?


这算哪门子的道理?


对此新规中规定:


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快递柜应可验收、拒收


网购平台为了避免纠纷


一般都会要求顾客在收货时


当面检查无误后再签收


但是如今包裹都被放进快递柜


顾客根本无法当场检查


如果有问题也不能直接拒收


一旦发生纠纷真是说也说不清!


这次新规中就提出:


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


为收件人验收、拒收快件


提供技术条件!


一旦发现快件延误、损毁、内件短少的


收件人可以当场拒绝签收


并按照智能快件箱提示将快件退回箱子!


这个规定真的是很棒!



此外,新规还强调寄件实名制、收寄操作应全程监控等等。


消息一出


网友们纷纷叫好!



也有网友表示


还是会选择快递柜



你怎么看呢?


本文来源:公众号“侬好上海”(helloshanghai2013)



【小主综合编辑】


素材来源:新闻坊、微信微博各路网友、网络等,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敬请联系。


版权声明: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文章评论 0条评论

劈硬柴pik5 ngang2 ssa4

释义:各自付各自的账,即"AA制"。例:勿要侬一个人挺账,大家劈硬柴好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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