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册 登 录
新闻频道news.xinmin.cn

爱跳舞的阿姨爷叔,是上海街头的风景线!但有个“新规”你一定要清楚!

上海立法了

  有广场的地方,

  就有广场舞的存在。

  这种男女老幼通吃的舞种,

  魔力自然不用多说。

  在上海,

  爱跳舞的阿姨爷叔,

  一直都是夜幕下的一道“风景线”。

  不论春夏秋冬,

  只要晚饭时间一过,

  他们就会穿着体面、头势清爽地

  聚集到小区附近的广场上翩翩起舞。

  广场大了,队伍多了。

  探戈、拉丁、民族舞,交谊舞…

  跳什么的人都有。

  从“青春舞曲”到“燃烧我的卡路里”,

  拉伙结伴,尽情摇摆,

  颇有露天版《舞林大会》的味道。

  甚至,

  很多小小盆友

  也跟着阿姨们一起尬舞了。

  然鹅~

  此起彼伏的音乐声,

  过度地占用公共空间导致通行受阻,

  也让周边居民颇多抱怨。

  “音响声音么开得嘎大,

  阿拉覅休息了啊~

  小鬼头被伊拉跳得么办法做功课,

  最好天天下雨,世界清净”

  但是跳舞的人,也有自己的理由。

  “现在不是提倡全民健身吗?

  我们就是出来健身啊,有什么不对?”

  现在,这个问题终于有解了!

  @全体上海人:

  《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

  近日正式表决通过

  条例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跳广场舞有什么注意事项

  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都将有据可查!


  划重点!!!

  跳广场舞要遵守公序良俗

  不能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意见提出,

  要加强对“广场舞”的组织引导,

  既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又要避免影响社会秩序。

  经研究后,条例增加一款规定,从两个方面对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加以规范:

  一是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和公序良俗,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二是要求活动举办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加强组织协调,保障活动有序开展。

  同时,条例还鼓励社会力量一起来建设公共文化设施~

  条例还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兴建、捐建或者与政府部门合作建社公共文化设施,依法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和管理。

  条例明确,捐赠人单独捐赠或者主要由捐赠人出资建设的公共文化设施,可以由捐赠个人冠名或者提出公共文化设施名称,经文化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也就是说,今后,

  上海人可以用来健身的场所

  只会多不会少!

  对于立法的出台,

  大部分网友都表示:

  锻炼不扰民,支持!

  ↓↓↓

  不少网友都希望

  这项规定能够贯彻执行

↓↓↓

  在小侬收集到的网友意见中,绝大多数人之所以反感广场舞,最主要原因还是

  音乐太大!

  影响了自己的日常生活~

立法也引发了人们对于

广场舞到哪里跳、怎么跳

才不扰民的思考。

对此,你有何高见呢?

↓↓↓

  希望在“立法”后,

  阿姨爷叔能跳得开心,

  周边居民也能生活得舒心。

  【田小鱼综合编辑】

  新闻综合自:@东方网 @上观新闻 @伴公汀,部分图片来源网络,如有冒犯,敬请联系。

  版权声明: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文章评论 0条评论

劈硬柴pik5 ngang2 ssa4

释义:各自付各自的账,即"AA制"。例:勿要侬一个人挺账,大家劈硬柴好嘞。

马上免费学习
您还未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下次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上海市新闻道德委员会社会监督投诉电话、来信来访地址及电子信箱:

1. 投诉专线电话:021-64023633
2. 社会监督来信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4855号2号楼 邮编:201199
3. 来访接待:
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4855号2号楼
上海市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
4. 投诉电子信箱:shsxwddwyh@163.com
上海市新闻道德委员会通过社会监督电话、来信来访接待、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受理社会各界对新闻机构及新闻从业人员新闻职业道德失范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监督。
受理时间接待时间为:
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4:00

查看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