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的火锅不香了!
没有什么坏心情,
是一顿火锅解决不了的!
可是,使用“地沟油”的火锅,
你还能愉快吃下去吗?
今天,
“小龙坎一门店两年制售2吨地沟油”
登上了微博热搜第一
颤抖~不敢相信!
火辣辣叫大!
这家深受吃(小)货(编)喜爱的火锅,
竟然也翻车了~
说起小龙坎,
上海人应该也不陌生吧!
在静安大悦城、淮海路、正大乐城、
南方商城等多个商圈共有9家分店~
平时饭点排队1-2小时也不稀奇~
甚至外滩还有一家小龙坎的高端火锅店——
小龙翻大江火锅
说好的要做“世界的小龙坎”呢?
怎么就堕落了呢?
一起来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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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的小龙坎火锅店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榆阳中路汇优时代星座2楼。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发布的该案件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5月至7月,苏某涛指使店内采购员、厨师在火锅店厨房内,用油水分离器将顾客就餐后的火锅锅底分离出废弃油脂,高温加热后,加入辅料制作成红油(地沟油),负责配锅的厨师把加工好的红油制作成火锅锅底,再卖给顾客。
根据判决书显示,2017年5月至7月,苏某涛指使采购苏某飞参与生产600斤地沟油,厨师刘东月和冯某明参与生产400斤地沟油,并加工成火锅锅底销售给顾客。2018年8月14日至2019年4月26日,苏某涛指使采购苏某飞、厨师苏某强加工地沟油3963斤,并加工成火锅锅底。这也意味着,不到两年时间里,该店生产、销售的地沟油超2吨。
今年4月,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法院一审认为,苏某涛等5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参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到2年4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万元到17万元。其中,火锅店法定代表人、老板苏某涛被判有期徒刑2年4个月,处罚金17万元。
网友:手里的火锅不香了!
●我都以为没啥贩卖地沟油的了,顶多是自用不换油,没想到…
●这样的人,就得罚的倾家荡产,为了钱不顾人民群众的生命。
●应该严厉打击!不然总是致歉一下事情就过了,整个产业链的都应该抓起来,赚这种黑心钱!
●是我最喜欢吃的火锅品牌啊!!!
●话说地沟油能吃出来吗?普通人如何鉴别地沟油呢,真是怕了。
●连锁加盟也管理不到位吧,进货记录也应该没有油吧?怎么不查一下呢,是否收了巨额的加盟费,下面的店怎么发展就不管了?
小龙坎总部致歉
称已终止与该门店合作
7月13日,小龙坎老火锅官方微博及官网对此事发布声明,声明中向全社会致歉的同时,发布了6条监管措施,以加强品牌加盟连锁管理,表达了品牌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决心。
来自小龙坎的官方声明
↓
值得注意的是,
小侬搜索相关新闻后发现,
这已经不是小龙坎第一次被曝负面了。
时隔两年,
当初的6项承诺
小龙坎是否做到了呢?
如今的道歉是否又只是一次公关行为?
对此你怎么看呢?
食品安全人士也提醒消费者:
就餐时注意辨别地沟油
首先看油的透明度,
纯净的植物油是透明状的,
地沟油在提炼过程中混入了
碱脂、蜡质、杂质等物,
透明度会下降。
还要看沉淀物,
在火锅或麻辣烫的锅底看到沉淀物,
就需警惕。
此外,
地沟油闻上去、尝起来
会有一股异味。
经常在外边吃饭的互相提个醒吧!
【田小鱼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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