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册 登 录
新闻频道news.xinmin.cn

全职妈妈痛哭后悔!只因一念之差,她被法院判拘役3个月!

何必呢?

生活中


常有一些人爱占小便宜


还因此感到沾沾自喜


觉得自己特别“机智”


然而


最近上海有一位女子


却因为自作聪明


被法院判处拘役


从此背上了一身的污点!



这位徐女士家住嘉定某小区


是一名全职妈妈


去年7月


她在信箱里发现一张小卡片


上面写着“节能、节电,专业改装电表”


6784bff84b1d572e578cebf2a28ebb31.jpg

  

徐女士一看


顿时心领神会


于是她按照卡片上的电话打了过去


一个姓刘的师傅很快就上门来


开价500元


就可以把电表“弄一弄”



徐女士觉得有点贵


但还是同意了


于是这个刘师傅收了钱


打开徐女士家的电表箱一番操作


就告诉她搞定了!



在徐女士看来


这个“节能技术”是相当神奇啊!


在刘师傅一番“操作”之后


电表越走越慢……


徐女士心知肚明


在改装完的当月


她家的电费果然大幅下降


仅一个月就窃电3500多元!



OMG!


这是什么大户人家?


一个月竟然能用掉3500元的电费?


原来


徐女士在改装电表之后


就在家里“彻底放飞”了!


各种家用电器敞开了用!


可小侬觉得


普通人家就算是敞开了用


怎么也用不了3500元的电费啊?!


那得房子有多大?


家里电器得有多少??



总之


徐女士对于电费“畅用”很满意


并且堂而皇之地享受起来


然而她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小动作


还是被曝光了!


供电部门很快就察觉到


她家用电情况的异常!



没过多久


徐女士就被检察院请去了!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如果偷电金额超过1000元


就达到了盗窃罪的起刑点


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徐女士这下才真的害怕了!



在讯问室里


徐女士一边流泪一边说


自己大学毕业后就直接结婚生小孩了


从来没遇到过这么严重的事情


一开始她还对检察官说


对刘师傅改电表偷电并不知情


但是一个月偷了3500元的电费摆在眼前


说不知情谁会信呢?



于是她哭着问审讯人员:能不能不起诉?


答:不可以。


她又问:免于刑事处罚可以吗?


答:不可以。


听到检察官这样坚决的回答


徐女士瞬间垂下了头


捂着嘴痛哭不已!


好歹也是大学毕业生


难道这点法律意识都没有?



更令人惊讶的是


警方和供电公司在调查中还发现


竟然有将近4、5个小区存在偷电情况!


这些小区大都是动拆迁小区


居民都是被信箱小广告上的“节能”吸引


找人上门对电表做了手脚……



警方在调查中还发现


这些被改动过的电表


都出自一人之手!


从手法上看是个熟练的老电工了


没多久


这名刘师傅就被批准逮捕


涉嫌的罪名是盗窃罪!



刘某到案时


他已经为二十余户居民窃电近13000元!


而徐女士家可以说是其中的“窃电大户”


仅一个月就窃电3500多元!


前不久,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而徐女士,由于窃电金额已经远远超过了盗窃罪1000元的入刑标准,检察机关对徐女士发起了追诉。


最终,她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千万别以为,“窃电”不是偷!偷电就是盗窃!


轻则补缴电费和违约金、好几倍罚款……重则坐牢!


真是典型的占小便宜、吃大亏了!


还是多多提高法律意识吧!


本文来源:公众号“侬好上海”(helloshanghai2013)



【小主综合编辑 】


素材来源:上海电视台“检察风云”、看看新闻网、新闻坊、网络等,如有冒犯,敬请联系。


版权声明: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标签:上海偷电
文章评论 0条评论

劈硬柴pik5 ngang2 ssa4

释义:各自付各自的账,即"AA制"。例:勿要侬一个人挺账,大家劈硬柴好嘞。

马上免费学习
您还未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下次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上海市新闻道德委员会社会监督投诉电话、来信来访地址及电子信箱:

1. 投诉专线电话:021-64023633
2. 社会监督来信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4855号2号楼 邮编:201199
3. 来访接待:
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4855号2号楼
上海市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
4. 投诉电子信箱:shsxwddwyh@163.com
上海市新闻道德委员会通过社会监督电话、来信来访接待、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受理社会各界对新闻机构及新闻从业人员新闻职业道德失范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监督。
受理时间接待时间为:
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4:00

查看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