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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惯的!上海一25岁独养女儿起诉父母:不肯出钱送自己留学!

漏风的小棉袄

  又有奇葩案件冲上热搜,这次是独养女儿把亲生父母告了!

  因留学、择业等问题,25岁的田某与父母产生矛盾后又为了留学资金,她要求分割与父母共有的房屋以获得折价款,并将父母诉至法院。

  这是怎么回事?

  小田是田爸田妈的独女。她的爷爷、奶奶老宅动迁后获得位于宝山区的一套房屋。在小田16岁时,房屋变更登记为田爸田妈和小田三人共有。爷爷去世后,房屋由奶奶一个人居住至今。

  2021年,小田因留学、择业等问题和父母发生矛盾,开始离家在外租房生活。小田想要分割共有的房屋,但父母拒绝出售或者将小田在房屋中的份额买下,同年7月,田爸田妈和小田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待小田奶奶“百年”后,父母和小田会将上述房屋出售,小田会分得相应房款。

  图源:东方IC

  小田表示,出国留学是自己多年梦想,父母却不肯提供资金帮助。她曾提出将上述房屋共有部分出售或由父母出资购买小田份额部分,但父母坚决不同意。于是,小田以急需资金留学、生活等为由,将父母诉至宝山区人民法院,请求分割上述房屋,判决该房屋归父母所有,由父母共同向小田支付房屋价值三分之一的折价款。

  庭审中,被告田爸田妈辩称,涉案房屋属于三人共同共有,自三人取得房屋产权起至今,家庭关系没有变化,没有丧失共有基础,也没有需要分割的重大理由。而且,近年来,他们一直在帮助小田偿还各种借款、支付各种费用共计50余万元。他们还为小田积极联系留学学校,但小田因不满意学校排名等问题拒绝,目前夫妻二人也无力支付取得房屋后的折价款,因此不同意小田的诉请。

  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本案房屋目前不存在分割的约定或者法定情形。

  图源:东方IC

  首先,原被告取得本案房屋后权利登记情况为共同共有,三人的家庭身份关系并未发生变化,本案不符合共有基础丧失的情形。

  其次,小田以留学、生活等为由要求分割房屋并无充分证据证明,且即使理由客观存在,也不属于共有物分割的重大理由。

  最后,房屋原产权人奶奶仍实际居住在内,原被告双方曾约定等到奶奶“百年”后才涉及房屋出售问题。目前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无力支付对方折价款,因此本案房屋目前亦不宜进行分割。

  综上,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小田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小田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对此,网友纷纷表示看不下去了:

  “活久见系列+1”

  “这不就是白眼狼?”

  “有手有脚不能自己赚吗?”

  也有网友指出,孩子被惯成这样,只知索取成了习惯,父母也该反思自己的家庭教育啊!

  对此,你怎么看?

  【侬好上海·小侬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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