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呀!
曾经有这样一个段子:
假如有一天你流落荒岛,
最好的获救方法是
在空地上画一只巨大的米老鼠,
迪士尼的法务部门
将在最短的时间内赶来——
并且起诉你。
近日,苏州大学的王同学
决定挑战迪士尼
“最强法务部”
将上海迪士尼度假区
告上了法庭。
起诉其侵犯肖像权、隐私权。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情的起因
要从去年12月16日说起——
王同学和几个朋友结伴
去上海迪士尼乐园游玩。
在玩好创极速光轮项目之后,
(没错!前几天还有位77岁奶奶
打卡创极速光轮淡定拍照
上了新闻的!戳新闻看→)
有工作人员告诉他们,
乐园拍摄了他们游玩时的照片,
并且照片是可以打印并购买的。
然后王同学一行人
便跟着导引去看了一下
结果在一个屏幕上
看到了好多人的照片。
王同学认为,
这暴露了他的行踪隐私。
同时这个照片拍摄
并没有得到他的允许
还要以118元的价格出售给他。
在与工作人员沟通后,他得知,
入园的时候就默认签订了一个
同意被摄影、摄像的格式条款。
但王同学表示:
这个格式条款
实际上在购票时
包括入园的时候都不知道。
最终,
担心自己照片外泄的王同学
当场支付118元购买了照片。
但事后,
法学专业的他回家后仔细阅读了
迪士尼官网有关信息
还是认为存在侵权情况,
于是决定诉讼维权。
王同学接受采访时表示:
学校也十分鼓励同学们来进行
这种公益性的维权。
据悉,王同学的民事起诉状中,
要求上海迪士尼删除
拍摄的肖像并向其赔礼道歉。
同时返还王同学用于购买照片的费用118元。
并承担此案全部诉讼费用。
目前上海迪士尼官方
暂未对此事公开回应。
其实旅游景点、景区里,
拍摄游客照片并进行售卖的情况
并非个例。
那么拍摄游客照片
进行售卖的行为
究竟算不算侵权?
据@澎湃新闻,
有律师认为,
迪士尼景区没有明确告知游客
并且未经过游客的同意
就对他进行拍照进行售卖的话
是属于一种侵权的行为。
律师还表示,
虽然迪士尼在官网上有公布相关规定
以及有写到迪士尼想要的一些权利
但是我们认为它是存在一个
变相地强制游客同意的情形。
它的这些规定
有可能是跟《民法典》或者
其他的一些强制性的规定相冲突的。
并没有说清楚它最后具体拍照的用途。
也有可能是超出了
合法、正当必要性的范围。
对此,网友议论纷纷:
有网友说,
没看到新闻前,
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很多网友都留言称,
在各大景区里,
都遇到过这种花钱买照片的事情。
这个案件最终如何判决
对于其他景点也有着参考意义。
有人赞叹法学生的勇气~
也有人认为,
法学生告完迪士尼
能写一篇毕业论文了。
此前已有华政大学生
状告迪士尼的先例——
2019年年初,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大三学生小王携带零食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时被园方工作人员翻包检查,并加以阻拦。
小王认为园方制定的规则不合法,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便一纸诉状将上海迪士尼告上了法庭。
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食品损失46.30元,迪士尼补偿50元。
上海迪士尼官方表态称将允许游客自带食物并优化人工包检方式。
关于苏州大学王同学的这场官司
已于20日下午3点
在川沙第六法庭开庭审理。
除了创极速光轮
巴斯光年星际营救、加勒比海盗
还有与迪士尼朋友的互动项目
也有付费照片可以选择。
你认为
苏州大学王同学的官司
能打赢吗?
那就祝他好运吧~
【侬好上海·田小鱼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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