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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生育八孩女子”相关案件一审宣判!小花梅现在怎么样了?


今天(7日),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相关案件一审宣判: 


认定董志民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认定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 福得犯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十三年、八年六个月和八年, 并处罚金。


庭审中,被告人 董志民、时立忠、桑合妞、霍永渠、霍福得表示认罪、悔罪。 


小花梅目前身体和精神状况如何?


2022年1月27日,“丰县 生育八孩女子”视频在网络流传,引发社会关注。经公安机关侦查,视频中女子来自 云南,名叫小花梅。

  

新华社记者4月5日在治疗小花梅的医院采访了管床 医生滕晓婷。滕晓婷说,小花梅入院以来她一直参与治疗。治疗措施主要包括药物治 疗、心理辅导、康复训练。医院邀请上海、南京等地专家18次对其进行会诊,并安排2 名护工照料其生活起居,每天监测病情变化,及时优化调整治疗、康复方案。
  

经过一年多的医疗和照 料,小花梅病情得到控制,身体状况稳定。目前能够在医生、护工帮助下穿衣、吃饭 ,可与医护人员简单交流,但仍然存在认知障碍。
  

小花梅长子董某港告诉新华社记者,妈妈住院以后 ,医院请了不少专家给她看病,还安排了2个护工轮流照顾。“去年入院前她有时连我都不认识,现在不仅能认出我,还能叫出我的名字。 ”他说。


小花梅的子女们现在的生活怎样?

 

董某港说,前几年我们已经有了低保、医保,现在 政府又帮弟弟、妹妹办理了困境儿童救助。弟弟、妹妹都在上学和上幼儿园,村里“ 爱心妈妈”经常到家里来帮助我们洗衣、做饭。镇里、村里的干部也常到家里看望。   


审理 与判决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各被告人及其辩护 人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各被告人及其辩护 人进行 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均进行了最后陈述。


经审理查明,1998年初,被 告人时立忠、桑合妞以治病等为名将小花梅从云南省福贡县子里甲乡亚谷村拐骗至江 苏省东海县,后二人将小花梅以人民币5000元卖给该县农民徐某东(涉嫌犯收买被拐 卖的妇女罪,因超过追诉时效,依法未予追诉)。


小花梅 与徐某东共同生活至同年5月上旬后去向不明。同年6月,被告人谭爱庆及其妻李某玲 (因在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情节较轻,且超过追诉时效,依法未予追诉)将在河南 省夏邑县骆集乡潭洼村发现并收留的小花梅,以人民币3000元卖给被告人霍永渠、霍福得。

霍永渠、霍福得将小花梅带 至丰县欢口镇,经刘某柱(因在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情节较轻,且超过追诉时效, 依法未予追诉)介绍,以人民币5000元转卖给董某更(已故)及其子被告人董志民。 


被告人董志民将小花梅带至 董集村家中共同生活。刚到董家时小花梅生活基本能够自理,能与人交流,但有时存在痴笑、目光呆滞等表现。1999年,二人生育长子。2011年至2020年,二人先后生育 七个子女。2011年、2012年小花梅生育二子、三子后,精神障碍症状逐渐加重,2017 年生育六子后病症更加明显。其间,董志民仅于2013年上半年带小花梅到邻县乡镇医 院门诊开药治疗,后再未送医治疗。2017年7月至案发前, 董志民还对小花梅实施了布条绳索捆绑、铁链锁脖等虐待、拘禁行为。此间,小花梅 的饮食起居得不到正常保障,时常挨饿受冻,居住场所无水电阳光,生活环境恶劣。 董志民的虐待行为,致小花梅人身健康遭受重大伤害。经鉴定,小花梅患有精神分裂 症(衰退期),被评定为精神残疾二级。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被告人董志民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构成虐待罪,且致小花 梅患精神分裂症不可逆转,具有致被害人重伤的加重情节; 董志民非法剥夺小花梅的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拐卖妇女,造成严重后果 ,构成拐卖妇女罪。被告人董志民、时立忠、桑合妞系坦白,霍永渠、霍福得系自首 ,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谭爱庆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根据本案事实证据 及相应情节,经审判委员会讨论,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侬好上海 ·小侬综合编辑 】

来源:新华社、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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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各自付各自的账,即"AA制"。例:勿要侬一个人挺账,大家劈硬柴好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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