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是《小时代》看多了?
说到人头马路易十三酒
很多人都会望洋兴叹
价格非常昂贵
动辄就上万元~
然而,有人却随随便便
可以在KTV点上一瓶~
↓↓↓
“我和三个朋友点了瓶路易十三
还有150瓶爱恋香槟,玩到凌晨5点
大概消费了10多万元”
一夜消费12万多的上海“名媛”石某
最终却因为付不出钱,
与店家对簿公堂!
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来事情还要从今年5月21日说起
静安区某KTV负责人陶某向警方报案
称一女子石某以办生日派对的名义
在店内消费了
1瓶单价49800元的路易十三洋酒
150瓶单价398元的香槟
算上其他消费
共计121775元
而是洒的!
在派对上享用完高档洋酒和生日蛋糕后,
石某带着三名女子
将上百瓶香槟
全部喷洒在KTV包厢内。
难道是《小时代》看多了?
有钱任性?
根据KTV负责人陶某介绍,
石某是KTV的常客,
在派对前还打电话
提前预定了酒水和包厢布置,
但是在事后却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警方在办案中发现,
石某实际的生日其实是8月,
5月20日当天,
她只是以生日为借口
举办“520”狂欢派对。
虽然石某提前对酒水进行了预定,
但是当天她并没有
带相应的钱款前来。
原来这位95后“名媛”的真实家境
并不足以支撑她的消费能力!
因为她本身并没有稳定的工作,
父母也均为上海普通务工人员,
整个家庭事实上也并没有能力
供给她当晚的奢侈消费。
阿诈里结棍了~
没钱还要装成“名媛”~
啧啧啧~
检察官最终认定,
被告人石某,
其行为已触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令人唏嘘的是,
在案件办理中
石某的父亲用自己
辛苦打工赚来的血汗钱
退赔了涉案KTV当晚
4万多元的酒水成本损失
但是,石某终究还是要为自己
“520”那天荒诞的行为付出代价
最终,静安区人民法院
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判决,
被告人石某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
对此,网友们似乎get到了不同的点
▼
emmm......
但愿石某能吸取教训
从此改邪归正~
少炫富,踏踏实实做人
有多少本钱就办多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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